退貨退款條款及細則

  • 所有產品以本公司之色彩管理標準為準;任何產品都有機會存在色差,基於不同型號的生產機種、供應商物料、油墨噴製於不同物料上等情況下均可能有顏色上的差異;即使使用相同稿件,於不同時間、天氣及濕度等不同條件下噴製,亦會有不多於15%的顏色差別,客戶不可以色差為退貨理由。

  • 若產品有瑕疵而欲退貨時,請於取貨後廿四小時內到任何分店向店內職員提出,並需保持退回物品的完整性,如數量、包裝、或附件皆需與落單內容一致,否則恕不予以退貨。

  • 本公司恕不予安排回收任何客戶要求的退貨。

  • 本公司會按每一個退貨之要求作出調查及審核,並保留拒絕或重新製作部份或全部產品之最終決定權。

  • 本公司只會按原有訂單上列明的要求重印,包括但不限於稿件、物料、尺寸、取貨方式等。

  • 本公司恕不承擔客戶在使用本公司產品或服務,在任何陳述、情況、條款下所產生之直接或間接、特殊或後果性的利潤、成本、費用之損失或損害的索償。
  • 如客戶因任何理由取消訂單或退還全部或部分訂金,匠心印有限公司將會收取訂單總金額3%或不少於HK$10作行政費用,並會於退還款額直接扣除。所有金額以四捨五入計算,並以最接近之元數收取。

  • 退款方式: 經確認後,退款將按原付款方式退回,處理時間約14-21個工作天

  • 在以下情況我們有權拒絕客戶的退換貨要求:
  • – 貨物出現破損,但沒有在兩天內提供有關相片。
  • – 超過退換貨期限的退換貨要求。
  • – 退換貨物不全或者外觀受損。
  • – 客戶發貨單據丟失或者不全。
  • – 產品並非我們提供。
  • – 貨物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。